2026年黄梅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6年4月15日县教育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用于指导2026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招生入学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划片为主,计划控制,统筹安排,公民同招,平台申报”的原则。
1、划片为主:全县公办中小学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各教联体成员校按原区划进行划片招生;各教联体核心校按原招生布局进行招生。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们可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结合今年实际情况,在原有招生区域和范围的基础上,对县城区、小池城区(特指小池滨江新区小学、初中教联体核心校,下同)学校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指导县城区、小池城区新生合理分流入学。在划定的片区内,对于区域边缘学生和学校所在地原村民子女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节。
2、计划控制:县城区和小池城区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由教育局制订招生计划(班级计划,下同),其他乡镇按照属地原则制定招生计划,按计划分配学生。从严控制中小学起始年级班容量,县城区和小池城区学校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45人,中学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50人。
3、统筹安排:根据县域内学位供给实际,对以下人员统筹安排就学:
(1)外省外县随迁子女;
(2)插班生(含民办学校回流到公办学校学生、城区经商人员子女;
(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
5、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同步开展招生报名、录取等工作。。
6、平台申报。城区(含小池)所有拟就读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在i黄冈APP平台统一录入信息、完成报名申报,且保证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三、县城区和小池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禁止择校行为,鉴于城区教联体核心学校教育资源有限,禁止本县(含龙感湖)农村向城区(含小池,下同)择校。进入教联体核心学校就读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之一,且接受县教育局资格审核、登记和统一分配,方能进入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就读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一)县城区常住户籍有固定房产人员子女和非县城区常住户籍,但已在城区购房人员子女。须提供能证明户主的房产信息材料:土地证或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抵押的须有银行证明)或不动产证(不动产中心核查证明)或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增值税发票等。同时提供近三个月水电票。私人间房产交易的,还须提供公证处出具的房产交易公证书。
(二)纳入县城区学校服务的杉木乡桂畈村、下河村、项仁村、湛畈村、沙滩、沙岭、八房、雁鹅等村,濯港张店村和黄梅镇社区及村组村民子女。须提供房产证明,若不能提供国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但必须提供能证明本人确属该村村民身份的集体土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同时提供近三个月水电票。
(三)拥有政府保障性住房人员子女。 需提供户口本、当年政府保障性(公租房)住房合同、发票及房屋近三个月用水用电等票据。
申请就读一年级新生还须提供出生证。
(四)在县城区取得合法经商资格(两年及以上)人员子女。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实体店)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子女监护人)、经营许可证(须取得的)或税务登记证和缴税情况票据,同时提供近期开出的票据或进出货单据。
(五)县工业园区内投资办厂、企业高管子女。来黄梅投资办厂的招商引资人员须由招商主管部门或工业园管委会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此类人员子女由园区管委会集中统一办理。
(六)随迁子女。执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需提供黄梅县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在园区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其父(母)须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件及参保证明。园区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由园区管委会集中统一办理。
说明:随迁子女是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资格审核
(一)线上材料审核
家长在i黄冈APP完成就学信息录入提交后,若教育局专班人员通过平台一次性审核通过,则无需再进行线下材料审核。
(二)线下材料审核
家长在i黄冈APP录入信息后,若平台线上审核未通过、无法一次性办结,需按要求打印《黄梅县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申请表》(分幼升小、小升初、插班三类),并根据平台提示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教育局线下材料审核。
1.初审
由各学校、班级、幼儿园组织人员,对本校(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班学生开展资格初审。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指导家长在i黄冈APP“黄梅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网络平台”进行申报,并将佐证材料整理装订完毕,等待教育局专班于8月上旬开展线下审核;
对不符合条件的,须提前向家长告知结果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复审
自8月上旬起,由教育局组织专班开展现场线下复审。
对复审合格人员签署审核意见,同步留存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作为秋季入学依据;
对复审不合格人员,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及后续处理方式。
五、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一律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学位数)招生,报名录取分两种情况执行:
1、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2、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特殊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上级精神,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做到“相对就近、免试就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障碍入学。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确保“应进全进”;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到黄梅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每一个适龄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在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烈士子女入学,公安、司法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子女入学,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入学,县教育局将积极落实国家、省、黄冈市及本县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四)延缓入学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适龄入学儿童需要延缓入学(以下简称缓学)的,应出具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申请,缓学学生暂缓注册学籍。(需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及提供相关佐证)
七、时间安排
结合城区教育教学实际,分阶段、分批次开展招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黄梅镇、小池镇城区幼儿园读大班的幼儿和教联体核心校小学六年级就读的学生入学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2026年春季学期期中前后完成;
线上不能审核通过的,需线下现场审核时间:2026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月27日所有学生根据区域及学位情况统筹分配完毕;
8月28日城区各校到教育局领取录取名单;
8月30日各录取学校统一通知学生及家长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明确入学报到相关要求。
八、招生区域划分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相对稳定、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各教联体核心校学位供给规模,划定县城区、小池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如下:
(一)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
1.县一小招生区域:
环城路与鲍照路交叉口——沿环城路向北至老酒厂——向东至鹏泰百货商场——沿环城路向东——一中老宿舍——清源小区(原蚊香厂院内)―一到县河与环城河交界处――沿县河向东北线以南区域;环城路与鲍照路交叉口——沿环城路至晋梅大道以东区域;沿晋梅大道向东——县河三桥以北——沿滨河西路向北——马林桥向西——沿古塔东路向西至军休所以南区域。
2.县实小招生区域:
大众路与五祖大道交叉口――沿大众路向东――至西河一路向北至黄梅大道――向东至师范路——向南到人民大道——沿市政巷——至好又多门口规划拆迁在建路至滨河西路以南;大众路西街口与五祖大道交叉点――沿五祖大道——到凤凰路交叉点——沿凤凰路——向西至民营街——沿民营街到人民大道——向东至建陶路交叉点(中亚大酒店)——向南过人民大道至环城路——沿环城路向东——一中老宿舍——清源小区(原蚊香厂院内)―一到县河与环城河交界处――沿县河东北线以北区域。
3.县三小招生区域:
环城路与鲍照路交叉口——向北沿环城路——市场路到人民大道交叉口——过人民大道——沿民营街——向北至凤凰路——沿凤凰路向西到沙岭路交叉口——沿沙岭路向南到人民大道——沿人民大道向西——至迎宾大道与晋梅大道交叉口向东——至高桥路与晋梅大道交叉口——沿高桥路向北——沿环城路——向北至环城路与鲍照路交叉口区域。
4.县四小招生区域:
苦竹路北口——沿苦竹路向南至苦竹路与黄梅大道交叉口(鄂梅大市场旁但不含鄂梅大市场)——沿黄梅大道向西至与民营街交叉口——过黄梅大道——沿民营街向南至文化公园路交叉口——向东至黄梅大道——过黄梅大道至大众路口——沿大众路向东至西河路(自来水公司)——沿西河路向北至黄梅大道——过黄梅大道——沿一中路向北至怡景一路交叉口——沿怡景一路向西——至建陶路交叉口——过建陶路——沿竹林路向西至五祖大道——过五祖大道——沿惠民路至苦竹路北口区域。
5.县五小招生区域:
惠民路与站前大道交叉口——沿惠民路向东至苦竹路交叉口——沿苦竹路向南至与黄梅大道交叉口(鄂梅大市场含鄂梅大市场)——沿黄梅大道向西至与民营街交叉口——过黄梅大道——沿民营街向南——至凤凰路交叉口——沿凤凰路向西——到沙岭路交叉口——沿沙岭路向南至人民大道交叉口——沿人民大道向西——眼科医院——县长途车站——至迎宾大道交叉口以西区域;合九铁路以西居民小区及黄梅镇社区与村组区域。
5.1县五小十里益海校区招生区域:
濯港镇十里片区八个村(张店除外),大胜工业园区。
6.县六小招生区域:
惠民路与站前大道交叉口——沿惠民路——向东至五祖大道——过五祖大道——沿竹林路——向东至建陶路交叉口——过建陶路——沿怡景一路向东至一中路——向北至站前大道——沿站前大道向西线以北;合九铁路以北居民小区及黄梅镇社区与村组;杉木乡沙滩、沙岭、八房、雁鹅四个村组区域。
7.县七小招生区域:
一中路与站前大道交叉口向南——至黄梅大道——沿黄梅大道向东至师范路——沿师范路——向南到人民大道——沿市政巷——至好又多门口规划拆迁在建路至滨河西路延伸至晋梅大道——宿黄线以北;杉木乡桂畈村、下河村、项仁村、湛畈村。杉木乡原乡小、文沟小学招生范围。
7.1县七小王寨校区招生区域:
王寨小学招生范围。
8.县八小招生区域:
黄小公路向东晋梅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西,黄梅镇村组及各小区,濯港镇张店村。
9.县实验中学招生区域:
滨河西路景观桥向西——沿人民大道向西至人民大道——沿人民大道向西——至人民大道与四祖路交叉处(眼科医院红绿灯处)——沿四祖路向西——至迎宾大道——沿迎宾大道向北——过黄梅大道——沿站前大道与惠民路交叉口——沿惠民路至五祖大道——过五祖大道——沿竹林路至建陶路交叉口,过建陶路——沿怡景一路向东至一中路——沿一中路向南至黄梅大道——沿黄梅大道向东至师范路——沿师范路——向南到人民大道——沿人民大道向东——至好又多门口超市处区域。
10.县八角亭中学招生区域:
人民大道与市场路交叉处(华弘广场处)向南——沿环城西路向南——沿高桥路向南至晋梅大道以西;晋梅大道以北及新县河以东的黄梅镇社区及村组区域;人民大道与市场路交叉处(华弘广场处)向西——至人民大道与四祖路交叉处(眼科医院红绿灯处)——沿四祖路向西——至迎宾大道——沿迎宾大道向北——过黄梅大道——沿站前大道与惠民路交叉口以南以西;合九铁路以西居民小区及黄梅镇社区与村组区域。
11.滨河中学招生区域:
惠民路与站前大道交叉口——沿惠民路——向东至五祖大道——过五祖大道——沿竹林路——向东至建陶路交叉口——过建陶路——沿怡景一路向东至一中路——沿一中路向南至黄梅大道——沿黄梅大道向东至师范路——沿师范路——向南到人民大道——沿人民大道——转至人民大道延伸段(好又多门口)至滨河西路——沿滨河西路景观桥区域;黄梅镇许铺村,陈畈村及杉木乡村组区域。
12.汤用彤学校招生区域:
人民大道与市场路交叉处(华弘广场处)向南——沿环城西路向南——沿高桥路向南——至晋梅大道——沿晋梅大道向东——至滨河西路向南的以东以北区域;人民大道与市场路交叉处(华弘广场处)向东——沿人民大道——至好又多门口规划拆迁在建路至滨河西路——沿滨河西路景观桥以南区域。
(二)小池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
1.县滨江一小招生区域:
(1)清江社区、虞菜园社区、新河社区、石团湖社区(含原水产场)、新河桥社区(精品北街以东、新东港以西、五环路以南1组、2组、3组、6组)、港岸上社区(五环路以南、精品街以东;清江大道以南、中银街以东);
(2)五环路以南、东港以西、精品南北街(北街以东)、原沿江村、北关村区域及以上区域内的小区(含滨江信华、滨江一品、滨江国际、滨江华府);
(3)中银南北街以东、精品南街以西范围,除滨江三小招生范围外,其余划归一小(滨江三小招生范围为:中银南北街、中列社区、中银小区)。
2.县滨江二小招生区域:
马列村、涂咀村、临港社区、戴营村、原普济宫村、李大墩村(1、2、3、4组)、朱楼村(3、4组)、板桥村(1、2、3、4组)、临港产业园务工人员子女。
3.县滨江三小招生区域:
(1)贸易区、中列社区(在中列社区辖区内的所有小区)、万家村、交通街、中银街、港岸上社区1组2组、水月庵社区4组6组7组8组9组等。
(2)精品北街路段以西,镇政府以西,湖北大道以西,吴楚大道以南,新河桥路南北段以东区域(含风和日丽、世纪华园、帝景豪庭、康裕家园、月亮湾、教育城、联投起步区、联投滨江国际、梧桐苑、凤凰城、滨江信华华庭、御澜湾等)。
4.县滨江实验中学招生区域:
原小池一小(现滨江一小核心校)、杨塘中心小学、王埠中心小学、王埠小学学生、2019年秋季分流到原三小(现滨江二小核心校)、四小(新河中心小学)、五小(现滨江三小核心校)的原小池二小的学生。
5.县滨江学校初中部招生区域:
原小池三小(现滨江二小核心校)、四小(新河中心小学)、五小(现滨江三小核心校)、关湖中心、徐港中心、陈坝小学、联丰小学学生。(原板桥小学、二小学生除外)
5.1县滨江学校小学部招生区域:
姚湖村、汪垏村、陈坝村、水月庵社区1、2、3、4、5、10组、水月安置区、世纪金都小区、裕丰市场、鄂东建材城。
九、措施保障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稳定。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纪检、教育、公安、住建、信访、规划、交运及黄梅镇、杉木乡、小池镇组成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协调机构,协调解决划片招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局在协调机构的指导下,组成工作专班,履职尽责,上下一心,自觉遵守招生相关规定,共同做好招生工作。
2.强化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各招生学校领导要提高对搞好城区招生工作的认识,安排得力人员具体做好招生工作。对工作不认真、不执行规定,造成招生混乱,造成社会影响的学校领导、招生具体负责人实行追责。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确保此次调整招生区域工作顺利完成。
3.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学校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及时向适龄儿童和家长宣传招生政策、方法和步骤,争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调整招生区域的目的和意义,公开招生区域调整和招生工作的有关信息,公布招生办法和结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十、有关说明
1.招生区域的划分线主要以街道、道路中心或河流为界(不完全按行政区划),涉及人口密度、交通状况等很多因素,因此就近入学不等于最近入学。
2.居住在单位公房但无法提供合法购房票据的,该住房仅作为统筹入学依据。
3.非居住用房(含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等),以及已购房但未入住的成套商品房,仅作为统筹入学依据,不纳入划片入学的居住地认定范围。
4.共有房产中,个人所占产权份额不足50%的,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入学依据。
5.插班生(含从民办学校转回公办学校的学生),统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城区每新增一所学校,须对城区学校招生范围重新划片;其中学校交界片区内新增楼盘的学生,暂按统筹方式安排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