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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三动三促”理顺非公党建体制

2013年04月08日 10:04     小编:蔡蔡     黄冈日报|0     点击: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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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梅县以“三动三促”为抓手,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做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与非公企业发展同谋划、同促进、同考核,进一步理顺了非公党建工作体制。

  政策推动促规范。立足抓基础、打长远,积极制订出台非公党建务实管总的纲领性文件,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并以县委名义下发。成立非公党工委,由工商、国税、财政等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非公党工委的兼职副书记,加强对非公工作的领导。同时,广泛征求工商、国税、财政等相关部门意见,厘清工作责任,将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在全省率先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通过协调企业出资人,按不少于企业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落实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上缴的党费,全额予以返还,用于补充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的不足。

  制度带动促到位。明确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责任人,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落实管党责任和经费保障,形成各尽其责,层层推进的工作局面。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做到一名县级领导联系一家重点企业,每个县直单位至少向企业派驻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企业的党建工作实行责任包干。推行工作督查推进制度,组建了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经信、工商、国税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督查组,定期对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进行督查。

  考评驱动促实效。由县非公党工委牵头,制订出台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对党建工作开展较好的非公企业,予以大力表彰,并拿出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在其业主中定向产生,在选先评优和享受政治待遇时予以重点考虑;对党建工作开展差的企业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同时将考评结果纳入企业信誉服务体系。到3月30日,全县有5家非公企业被评为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10名非公企业党员业主被评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业主,2名业主被选为市党代表,11名业主被选为县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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