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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2023-1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2025年12月22日 14:55     小编:panda          点击: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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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湖北小池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PPP项目终止,为保障江北工业园顺利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公共利益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项之规定,拟收回湖北滨江水务有限公司2023-1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收回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回土地面积。地块位于江北工业园区清江大道西延线和商贸中路(规划)交叉口东北处,面积89754平方米,权利类型国有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4211272025A000135号),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排水用地)。

二、收回补偿标准。退还湖北滨江水务有限公司缴纳的1346.31万元划拨价款,地上建筑物补偿1638.1954万元(小池镇政府会同财政局组织审计机构审计,审定结果为1638.1954万元)。合计人民币2984.5054万元。

三、收回补偿支付方式。收回土地补偿由小池镇政府支付。小池镇政府负责在我局《收回土地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湖北滨江水务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支付不成的,可以设立专户提存或公证提存,并告知湖北滨江水务有限公司领取方式。小池镇人民政府也可与湖北滨江水务有限公司协商确定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到位。

四、土地收回。我局将向湖北滨江水务有限公司送达本方案,告知湖北滨江水务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并将本方案予以公告。如湖北滨江水务有限公司与小池镇政府在土地收回期限内达成补偿支付协议,我局按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撤销4211272025A000135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如本公告期内未达成补偿支付协议,我局将依法作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撤销4211272025A000135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五、本公告公示期为三十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476626977

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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